一起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的重大走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二中院立案。39岁的原石家庄市进口轴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兆彬将和自己公司的副经理、会计及业务员共7人在京受审。
起诉书指控,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被告人马兆彬在担任石家庄市进口轴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期间,与其他被告人合谋,采取低报货物价格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在北京海关驻车站办事处将总价值人民币1亿余元的货物报关进口,偷逃税款人民币2600余万元。
2001年7月至2003年9月,马兆彬虚开税额人民币2400万余元,抵扣税额人民币1900万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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